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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臭扰民如何执法界定?臭气污染评判标准依据

点击次数:1662  更新时间:2022-08-22

近年来,我国环境污染治理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形势依然严峻,特别是恶臭异味扰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恶臭扰民如何执法界定臭气污染评判标准依据主要是参考《GB 14554-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国家标准或法规。


环境执法部门使用移动执法恶臭监测仪用于对石化、化工、制药、食品加工、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典型恶臭排放企业的恶臭气体浓度进行检测,环境执法局厂界恶臭巡检仪器主要用于检测GB 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规定的9种恶臭气体的浓度值,并在超标时进行报警。


周界恶臭污染物浓度限值如下:


便携式恶臭气体检测仪技术参数:


移动式臭气分析仪

https://www.erunqt.com/jiance/shouti/119.html

以上就是关于移动执法恶臭监测仪的相关介绍,除了可以使用环境执法局厂界恶臭巡检仪器来检测恶臭气体污染物之外,企业也可安装赢润集团研发生产的ERUN-QZ9391固定式厂界恶臭气体在线监测系统,实现实时连续在线监测周界的恶臭污染物浓度值,并通过无线模块上传至当地的环保局或云平台的功能。



恶臭污染是与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密切相关的扰民污染,属于重要的民生问题。恶臭扰民如何执法界定?1993 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实施以来,在我国恶臭污染排放管理中发挥了重大作用。恶臭污染 属于感官污染,公众可以通过嗅觉感官感知异味的存在,不同的排放源排放的恶臭物质各不相同,且组分复杂,少则十几种,多达 几十种甚至上百种,恶臭投诉一 旦发生,环境监测、监察部门需进行现场采样取证,但是由于恶臭污染具有阵发性、瞬时性 的特点,因此往往很难捕捉到真实有效的样品,需要多次往返甚至蹲点查守才能捕捉到真实 有效的样品,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在一些工厂企业集中、排放源较多的工业园区,还 面临着无法识别恶臭污染来源的问题,给环境管理部门造成严重困扰。基于恶臭电子鼻技术原理的便携式恶臭气体检测仪的出现可以作为主要臭气污染评判标准依据,对于恶臭投诉事件的界定巡查执法也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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